好心拉架被打骨折 谁来承担医药费

10-29 09:06  

近日,市人民法院乘马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劝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。案件中,程某与邹某因洗碗发生争执,章某上前劝架时,被邹某用碗砸伤,导致右手掌骨骨折。章某要求程某、邹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4000元未果,遂诉至法院。

承办法官李文杰深入调查后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从法律与道德角度释法说理,指出章某的劝架行为属善意施救,本身无过错,应受法律保护。经调解,程某与邹某认识到自身责任,同意共同承担章某的医疗费用,并当庭履行完毕。

法官提示,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支持,公民遇纠纷应理性处理,避免冲动伤人损己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三条,因保护他人受损的,由侵权人承担责任,受益人可予适当补偿。(汪建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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